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王毅提交《關于保障垃圾處理產業穩定發展的議案》,建議“調整補貼方式和分攤資金來源、研究差異化補貼方式平衡不同區域項目盈利水平”等。
近日,這一議案得到財政部回復。其中對于垃圾發電項目補貼的回復為“一方面,我們擬對已有項目延續現有補貼政策;另一方面,考慮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效率低、生態效益欠佳等情況,將逐步減少新增項目納入補貼范圍的比例,引導通過垃圾處理費等市場化方式對垃圾焚燒發電產業予以支持。”
減少補貼對行業影響較大
“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逐步減少新增項目納入補貼范圍的比例
近兩年來,坊間對垃圾焚燒發電上網電價補貼退坡或取消一直存在傳聞,因此今年全國兩會前夕,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匯總企業反饋意見,與全國人大代表王毅溝通,王毅隨后提交了《議案》,以此呼吁對行業的支持。
《議案》指出,一方面,電價補貼取消將改變垃圾處理產業發展模式,影響金融資本對于產業發展潛力和空間的預期。大量垃圾焚燒處理項目還處于準備期和建設期,補貼政策取消將顯著影響環保公司的融資、項目建設能力。另一方面,取消補貼可能加劇行業非規范競爭行為。
因此,《議案》建議,產業經濟政策的調整和實施,應充分論證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調整補貼方式和分攤資金來源,地方財政應將垃圾處理費用納入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制定充足的年度預算資金,及時足額支付垃圾處理費等。
對此,財政部的回復是,在固定電價補貼政策支持下,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行業快速發展。2016-2019年,中央財政共撥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超過3000億元,其中用于生物質發電(含垃圾發電項目)378億元,占比為12%。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政策屬于能源政策,設立目的是解決能源結構問題,而非環保政策;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中央層面有專門的政策和支出途徑,近年來中央財政支出力度都是不斷增大的。
“關于對垃圾發電項目予以補貼的問題,經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行業協會等方面認真研究,一方面,我們擬對已有項目延續現有補貼政策;另一方面,考慮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效率低、生態效益欠佳等情況,將逐步減少新增項目納入補貼范圍的比例,引導通過垃圾處理費等市場化方式對垃圾焚燒發電產業予以支持。下一步,我們擬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政策進行調整,放開目錄管理,由電網企業直接確認符合補貼要求的項目及對應補貼金額?!必斦吭诨貜椭斜硎尽?/div>
“雖然現階段垃圾焚燒發電技術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但是前期存量項目技術相對不成熟,補貼取消可能會導致設施運營不穩定,出現大規模排放超標的環境風險。”他表示,垃圾處理上網電價補貼占比可再生能源基金較小,取消意義不大。
垃圾焚燒發電廠屬于生物質發電范疇,2017 年所有城鎮垃圾焚燒處理量均納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目錄,對應的國補資金僅占基金支出的5.60%。
企業對補貼依賴程度較高
從財政部近年來取消光伏補貼,逐步取消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政策趨勢來看,有逐步推動行業市場化的意圖。目前行業能否實現市場化,企業對補貼的依賴情況如何?
垃圾焚燒發電對補貼的依賴程度相當高,如果完全取消電價補貼、走向全面市場化,項目將無法達到行業正常收益率,甚至出現嚴重虧損。原因在于垃圾焚燒發電單位投資大、市場化垃圾補貼費持續走低、整體效率低、廠用電率相對較高,并且融資成本還在不斷增加、環保要求持續提高。
來自行業專家的意見是,從環保角度,現在垃圾焚燒發電是處理的主流方式,各地特別是縣級城鎮都在建設垃圾焚燒廠,補貼將對此起到一定推動作用。目前行業市場化程度并不高,取消補貼對中小城市影響較大。
《議案》中曾提出,研究差異化補貼方式平衡不同區域項目盈利水平,減少國家財政負擔。對于老少邊窮地區的垃圾發電項目,應考慮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方式,彌補當地政府環保資金缺口。
讓地方承擔相應的因取消補貼而提高垃圾處置費的方式來彌補這部分損失,對于地方財政實力較強的地方是可行的,但對于實際經濟一般的地方還是有較大的壓力。
“如果垃圾焚燒發電行業要良性發展,走市場化道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政策不合適。”他建議采用差異化補貼方法,即由政府統一決策,按照不同地區不同經濟實力來差異化區別對待,經濟實力強的地方可試點取消,取消部分的補貼轉移到垃圾處置費上。經濟實力比較弱的地方,限定時間暫緩取消,避免因取消而帶來這些地方因垃圾得不到及時處置而對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